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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理研究的反思概念理论与方法(7)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10 10:0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这样一个共同指称也能够处理价值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尽管看法不一,仍然存在一些国内外共同认可的、体现现代治理特性的价值,如民主、平

这样一个共同指称也能够处理价值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尽管看法不一,仍然存在一些国内外共同认可的、体现现代治理特性的价值,如民主、平等、法治、公正、责任等。例如,中国和西方在价值上都强调社会群体的民主参与和协商共治,“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27],但是治理价值也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对治理价值的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治理价值可能反映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中。一种宏观抽象的价值并不必然对应某种特定的制度安排,而是对应不同情境中的多样化制度安排。制度安排从来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二)重视经验研究:观照丰富多样的治理实践

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经验主义和非经验主义始终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首先是一门科学,要遵循科学逻辑;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不存在绝对的“客观实在”,人的行为难以测量[28],非经验性研究更有助于提供综合性知识[29]。实际上,这两类观点都同样重视对实践的观照。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逻辑——归纳和演绎,都强调现实存在:前者从个别存在到一般理论,以现实存在为逻辑起点;后则从一般理论到具体情境,现实存在是检验理论预期的关键。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从实践中来并反过来指导实践,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经验研究与理论研究并非二元对立,强调经验研究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理论研究。

治理研究要做到经验性研究与非经验性研究的平衡,现阶段更需要经验观察和数据支撑。即便对治理概念有共识性指称,不同治理道路和治理模式之间的竞争仍然是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现实,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的有效对话离不开客观严谨的经验证据。无论是构建包容性的治理概念,还是发展具有普遍性的治理理论,都依赖对不同治理模式的描述、比较、解释,乃至预测和探索。

研究治理转型,不仅要关注制度设计,而且要关注制度的实际运行,关注多元主体的行动、能力以及治理效果,关注面向“真实问题”的、丰富多样的政策与管理实践。根据Geertz 的观点,理论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它的建构和运用离不开特定的情境[30],通过既定理论框架或价值判断的逻辑推演可能会遭遇与“地方性知识”的冲突。虽然很多社会科学家,例如韦伯拒绝Geertz 的“深描”理论,但是他们都强调了在理论化的过程中,要了解现象的细节。切合实际的中国治理研究,需要我们提取和构建一些符合中国情境的原创性概念,探讨这些概念之间以及与治理问题相关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这要求深入观察、描述和分析治理实践中的具体事件以及主体行为。这个过程既有助于提高知识的效度和解释力,也有助于发现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我们强调有理论敏感度的、与理论往复对话的经验性研究,并不是要回到原始的、无头苍蝇式的经验主义。国内很多公共管理研究既缺乏理论意识,又并未充分了解真实世界,提出的对策建议往往缺乏指导实践的能力[31]。我们认为,当前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经验性研究的不足。毛泽东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中说:“……没有调查是不可能有发言权的。有许多人,‘下车伊始’,就哇喇哇喇地发议论,提意见……这种议论或批评,没有经过周密调查,不过是无知妄说。”[32]实事求是要求我们在实践面前保持谦逊。治理实践是丰富的、具体的、复杂的和动态的,往往突破研究者的传统认知,因此研究者应该假定自己是完全无知的。

(三)积累与创新:提升治理研究的理论化

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从实践中总结理论,并用发展中的理论去指导发展中的实践,但是如何理论化是被关注最少又最难的工作。提升治理研究的理论化水平需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1.区分规范性理论与解释性理论

规范性理论从价值角度、思辨逻辑来讨论什么是“好”的治理,如同政治哲学,比如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这样的理论非常重要,但是在管理学和一般实证社会科学中的理论,往往是解释性的理论,用来解释一个社会现象为何会发生,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我国的治理研究,(非严格意义上的)规范性研究太多,而发展和检测解释性理论的很少,不到5%;使用解释性理论分析治理现象的不到8%。

2.践行理论创新的判断标准

好的解释性理论要求可证伪、新颖、实用、简约、自洽、有解释力。即便是规范性理论,也至少要求新颖、简约、自洽,但是很多时候在学术实践中,人们并没有践行理论创新的标准。一个简单的证据就是只有13%的治理研究有文献综述。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1/0710/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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