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治理研究》刊物宗旨[08/03]
- · 《治理研究》征稿要求[08/03]
- · 《治理研究》投稿方式[08/03]
- · 《治理研究》数据库收录[08/03]
- · 《治理研究》栏目设置[08/03]
荐读 | 罗敏等: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6)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五、结论与讨论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三部门”的合作共治,当政府与市场都出现失灵的时候,传
五、结论与讨论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三部门”的合作共治,当政府与市场都出现失灵的时候,传统的“二分模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治理的需求,这就需要政府与政府的协同、政府与市场的互补、政府与社会的共治、政府与公众的互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中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共同参与治理,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现代‘治理’区别于传统‘管理’的主要区别之一,现代治理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市场、私人企业、居民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就治理主体来说,第一部门的政府、第二部门的市场、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所形成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合作与集体行动是实现“善治”的基本保障。就职责权限而言,政府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非政府组织或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互相依赖又互相独立。就治理能力而言,将市场管理机制与社会组织管理方法引入到政府治理的公共领域,更多强调的是效率性、竞争性、灵活性。
从传统农业社会的统治型国家治理,到现代工业社会的管理型国家治理,再到当代信息社会的服务型国家治理。毫无疑问,当代国家治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调协同治理、合作共治。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建立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共生关系,实现科学民主化的决策能力、互动合作式的协同能力、公正法治化的执行能力、规划统筹性的调控能力、前瞻综合性的改革能力。简言之,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引入共生发展的理念,实现边疆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相对应,并运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共生现象来描述边疆农村治理中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共生关系,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共生关系存在于社会的客观性,依据共生理念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治理向“善治”转变。
原载于:《广西民族研究》2016年第6期,第63-71页
本文作者:罗敏,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陈连艳,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周超,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本期编辑:王玉莹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0/1013/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