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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传播机制及其治理研究(5)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管制,如对正常的舆论监督、负面报道进行打击报复等。 2.合法性原则 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管制,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信息自由、言论自由,因此对其
管制,如对正常的舆论监督、负面报道进行打击报复等。
2.合法性原则
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管制,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信息自由、言论自由,因此对其的任何管制,都必须由具有一定阶位的立法机关来设定规则,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地方政府、政府部门都不能通过制定创设性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信息传播进行限制。同样,任何对信息传播的行政管制,也只能依据这些合法的依据进行,而不能唯领导意志是从。
3.公平性原则
网络信息传播的参加者形形色色,而且并不需要事先登记,因此在法律规制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平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一方面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公平对待,另一方面是规制的法律后果与信息传播行为之间的相称性。
(三)网络信息传播的伦理建设
网络信息伦理是指关于网络的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利用、信息管制和管理方面的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伦理要求、伦理行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伦理关系。网络信息伦理调节着人们在信息交往活动中功利行为,是人类社会在信息时代追求的和谐与进步[7]。
1.增强网络道德主体的自律意识
网络道德主体是建设、应用、管理与使用互联网,并具有相应道德需要和道德义务、个人能力和权利的组织或个人行为,包括在网络空间、网络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传播、信息交流、人际交往和网络舆论的媒体和个人用户、利用网络进行各种经营活动、盈利行为的组织及从业人员、政府机构等。行业自律或个人自律在这一特殊传播途径中显得格外重要,也成为构建网络伦理道德的基础。
2.完善和规范制度伦理
制度伦理是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伦理自律和道德要求政策化、法律化,法规化将其规范、提升、规定为制度,强化伦理的制度约束和制度管理。既具有道德伦理对社会主体的伦理约束作用、道德感召、行为规范,也具有某种程度上法律法规强制管理约束的作用。
3.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信息技术不仅是一种技术应用也是一种文化传播,其本身就是一种规范与网络伦理调节的主要对象。通过网络伦理的价值引导,把信息技术给人们提供的行动范围、行动能力控制在道德原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人文环境与技术应用的结合要求我们在网络伦理建设中注重防范技术的研发应用与信息自律和运用的同时,也注重其限度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四)网络信息传播的“把关人”
网络信息传播使互联网用户都具有“发言权”,而发言的内容和发表的信息也可通过网络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播全世界。那么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是否还存在“把关人”,以及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把关人”的作用如何?从目前网络情况看,“把关人”依然存在,只是其地位和作用有些弱化而已[8]。
1.自己把关
无论是个人网站、商业网站、组织网站、BBS、博客、还是微博,发布信息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他始终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的,其所发布的信息一定是综合因素及个人情感作用的结果。而且发布网络信息的人也会清楚的知道哪些信息是社会提倡和褒奖的,哪些是社会所唾弃的。另一方面,如有不真实的内容,其广大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必然会对网站信用产生消极的影响,网站的可信度将会降低,网站的利益将会不复存在。
2.政府加强在网络上的正面宣传
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控制和投入,使更加有文化传统意义的网站在网络上不断加强,以吸引更多的网民,扩大政府宣传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鼓励网民及企业开办网站,从数量和种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自己的宣传,从而争取网络宣传的主动权,以便控制整个社会舆论。
3.利用网络技术、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约束网络信息传播
通过技术手段监督、屏蔽、管理、统计、封存不良网络信息,加大举报力度、在线投诉、电子邮箱等。目前基本上拥有互联网的国家都颁布和实施了有关网站建设、网络服务、网络信息发布、电子邮件、新闻信息、BBS、博客等有关内容的法律,约束网民及信息发布者的行为,破坏网络信息或网络犯罪者,必受到法律的制裁[9]。网络信息传播的伦理建设是在网络空间进行信息交往活动的现实需要和规律反应,是在信息时代的和谐与进步,宣传网络伦理道德加强社会荣辱观教育,使网民从内心抵制不良信息,不良网站的自觉性,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四、结语
网络信息传播是个复杂的系统,对网络信息传播机制和治理需要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本文对网络信息传播机制及其治理研究的认识,还只是初步性的,需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网络信息传播的建设和管理,扩大我国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以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0/0803/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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