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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传播机制及其治理研究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自1969年美国发明了阿帕网(APPANET)以后,如今,在阿帕网基础上发展成熟起来的互联网把数以亿计的电脑跨国界相链接起来,互联网以飞速发展的方式迅速蔓延到世界各国。由于国际互
自1969年美国发明了阿帕网(APPANET)以后,如今,在阿帕网基础上发展成熟起来的互联网把数以亿计的电脑跨国界相链接起来,互联网以飞速发展的方式迅速蔓延到世界各国。由于国际互联网的接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交往变的没有了距离,互联网承载了海量信息成为人们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之外又一个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正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自1994年正式接入互联网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据2012年1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称,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民人数突破5亿达到5.13亿[1],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目前,对于网络信息传播及其治理的相关研究,自互联网问世以来就一直没有停过。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新闻学界、传播学界、法学界研究,立法人员、政府、媒体也都在研究,因此各种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宏观的建议、微观的措施也都层出不穷。本文从“中观”的角度对网络信息传播及其治理进行研究,从而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有助于我国网络的有序蓬勃发展。
一、网络信息传播的内涵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复杂性及网络信息传播范畴的模糊性,导致人们对网络信息传播概念上的混淆以及使用术语的不一致。而不具备科学研究的规范性,也就对同一现象的解释歧义。因此,有必要对网络信息传播给予科学界定。
(一)网络信息传播的界定
网络信息传播是人类传播信息的一种手段、方法,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是先进科学技术的代表。正如金镇在《作为一门学科的网络信息传播》一文中说,“关于网络信息传播可以从不同层面、角度去研究,但不应研究者的工作、专业、知识等背景的不同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认识不同,而是应该共同探索研究,最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概念给予科学的揭示。”[2]这里的网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网络而是专指计算机网络,所说的网络信息传播是指互联网信息传播。网络信息传播需要计算机和通讯等设备,需要先进的技术的支持所构成的网络平台。所以,网络信息传播是以通讯设备和计算机为硬件依托,利用网络技术传递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为目的的过程[3]。
(二)网络信息传播本质
网络信息传播属于信息传播活动和人类传播行为的一种形式,是人类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信息交流的社会行为,它通过互联网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一种新类型的互动关系。“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只是非网络信息环境中的信息传播功能的一种发展和延伸,所要实现的功能和基本目的在本质上和非网络环境中的信息传播是一致的,只是实现的环境和手段不同。”[4]网络信息传播是在互联网中进行的信息交流、传递和利用活动,它实现了数字化信息传递、交流和共享。
二、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
相较于其他信息传播而言,网络信息传播具有交互性、虚拟性、跨时空性、传播人员的广泛性等特点,使传统传播者不在占有绝对的控制权和话语主导权。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舆论的主体,即是传播者又是受众者,在网络中可以发表意见,自由交流,对传统的信息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改变着人类信息传播的模式。
(一)交互性传播
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所进行的是一种“单向传播”,互联网信息与传统媒介传播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它的交互性,互联网信息传播实现了信息的双向互动,信息的传播者和信息的接受者之间可以直接交流,他们之间的地位也是相互变化的,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随时变成信息的发送者。网民可以实现与网络资源的互动、与大众传播者的互动、与网站的互动、网民之间的互动。这些是在传统媒体条件下无法实现的,这种交互性传播大大增强了网络大众的交互性。
(二)虚拟性传播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使现实的客观世界转换成了文字、图像、符号等,超越了现实世界的限制而出现了虚拟的社会和虚拟的社会关系。在网络虚拟社会中,任何人都可以采用匿名或虚拟身份表现自我。在网络虚拟性特征中,人们展示的将是最深层面的“本我”。它使人们处在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之中,把网络当作宣泄个人情绪、情感的窗口,发表和散布一些偏激、片面、不负责任、不合实情的言论,容易做出宣泄原始本能的行为。
(三)跨时空传播
互联网信息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传统媒介会受时间、空间、地域等的限制,而网络传播在虚拟的空间里,超越了限制,网络到哪里,互联网信息就会很快的传递到哪里。互联网信息传播在全球传递和交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使人们的文化意识和理念有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四)传播人员的广泛性
根据互联网信息传播人员的持续性、深度、专业背景、发布信息的频率等特点,可以把互联网信息传播人员分为职业传播者和非职业传播者[5]。前者是那些把传播信息作为自己在网络上的主要目的,且行为往往具有规律性、持续性的信息发布者,如专业新闻媒体和以信息服务为主要目等的商业网站。后者虽然有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0/0803/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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