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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的治理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4)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9 06:5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 设立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与财务监管 为了加强监管的有效性,英国研究与创新署依据法人治理的良好实践要求以及审计和风险保

3. 设立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与财务监管

为了加强监管的有效性,英国研究与创新署依据法人治理的良好实践要求以及审计和风险保证委员会手册,建立内部监管机构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来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管。

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通过对英国研究与创新署在风险管理、控制等层面的政策、程序和实践进行系统评价来履行其职责,以帮助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确保英国研究与创新署信息、账目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维护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的资产和利益免受各种因欺诈或腐败等行为造成的损失等监督目标。通过对各机构客观和独立的审计评估服务,对每个机构在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

从治理架构上来看,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作为直接向董事会汇报的非执行委员会,由6~10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成员来自董事会,且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必须是董事会成员。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通过审查整体运营绩效、风险管理、控制环境、业绩信息和财务报表完整性等来对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为董事会负责。审计风险认证表现委员会定期参加英国研究与创新署董事会会议,并在会上讨论与治理、风险管理过程或控制相关的关键问题。

4. 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强化在任命和薪酬管理方面的监管职能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隶属于英国研究与创新署董事会的另一个内部监管机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至少3名独立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1名将担任英国研究与创新署主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作用包括支持董事会提名理事会的组成和效力,以及研究确定董事会执行成员、执行主席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商业、能源与产业战略部将及时向英国研究与创新署通报相关的公共部门薪酬政策和指导,确保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薪酬建议符合适用于非部门公共机构的薪酬政策及指引,并可每年更新,包括高级薪酬和奖励、公务员薪酬、公共部门的薪酬。当然,任何个人不得参与任何有关其本人报酬的决定。

对我国专业机构管理的启示

自2014年底我国启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以来,我国7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摸索中起航,各机构现已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内部职能调整、管理制度制定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并成功承担了“新五类计划”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多项重大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框架下,作为管理国家科技项目的核心部门,专业机构也成为国家科技项目的重要监管机构,是新生的监管力量。如何统筹协调各专业机构的工作,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管,是推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借鉴英国研究与创新署在组织设置、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专业机构管理当前实际,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专业机构联席制度,重视专业机构之间的协调管理

随着各类科技计划的开展,专业机构项目管理工作强度提高,各专业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需求加大。但目前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呈现多环节和手段单一的特点,此外,众多专业机构的监管标准不一,难以实现有效的整合与统一。这既给项目承担单位造成了压力,也降低了监管效率。因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之间的协调管理成为当前我国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点。我国应建立协调管理各专业机构的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科研监管宏观统筹协调的职能。如英国建立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协调管理各研究委员会,引导各个委员会朝着真正有利于提高英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引导专业机构项目管理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布局相结合,另一方面在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各专业机构提供统一管理标准并就专业机构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提供服务平台。

(二)加强政府对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外部监督

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应建立起联系政府与各专业机构的监管部门,就各专业机构日常管理、发展导向、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和监督,建立起政府科技监管服务监督制衡机制。其职能类似于英国研究与创新署的常务秘书处,一方面向各个专业机构传达政府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另一方面监督英国研究与创新署各委员会的工作,并向商业、能源与产业战略部汇报。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部级联席会议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职的日常监管和审查评价,加大外部监督力度。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0/1019/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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