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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企业中的财务舞弊手段及治理分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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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适当延长保荐机构的负责年限 保荐机构也称作保荐人,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上市企业,而往往许多上市企业存在财务舞弊现象,也离不开保荐机构的
(三)适当延长保荐机构的负责年限
保荐机构也称作保荐人,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上市企业,而往往许多上市企业存在财务舞弊现象,也离不开保荐机构的保护,保荐机构与企业之间相互配合,以此骗过证监会的审查。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暴露出了保荐制度的弊端,因此要想减少财务舞弊现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在保荐制度中,保荐人与企业之间形成协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保荐人的责任年限是在发行上市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之后被举荐的企业的经营情况将与保荐人无关,这样的制度便很容易存在一种心理,只需要顺利度过这两个会计年度便可万事大吉。对此,可以通过适当延长保荐机构的负责年限来避免为了暂时性利益而进行违规操作,或者也可以实行终身负责制,强化保荐机构的责任意识,以此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加快行业法规的完善,加大惩处力度
首先,加快投资者法律保护制度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财务舞弊的发生。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存在明显区域差异化特征,使得司法系统执法效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影响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对此,司法机构要加强执法效率的提升,以此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其次,加快股东诉讼制度的变革,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以此营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后,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存在的责任问题,应当加大IPO财务舞弊法律层面的惩处,除了必要的行政处罚外,还应当适当提升民事处罚额度,或者也可以配合刑事处罚,以此提升这些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从而规避财务舞弊。
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上市公司IPO过程中屡屡发生的财务舞弊现象,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所在及其成因,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企业内外部治理结构、转变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模式、延长保荐机构负责年限、加快法律法规完善等措施,以此建立起完善的财务舞弊防控体系,从而保证金融行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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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1/0304/1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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