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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企业中的财务舞弊手段及治理分析(2)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4 11: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在现代企业结构体系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独立存在的,其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员工多个

(2)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在现代企业结构体系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独立存在的,其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员工多个层级,各个层级负责和执行的内容各不同。其中管理层具有企业的经营权,主要负责企业的经营和运营,因此对企业内部财务情况比较了解,但是由于管理层会面临董事会的目标压力,一旦在目标无法达成且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时,就很有可能会出现虚造财务的情况。而企业的所有权主要集中在股东手中,并且主要是在持股比例较大的股东中,由于小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因此对企业内部信息掌握没有大股东那么多,往往不会对股东大会的决策造成太大的影响,这也使得大股东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会出于自身利益目的考虑而选择披露有利于自身的信息。

(3)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未完全成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较突出。信息不对称主要指的是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掌握的信息比较多且可靠,而另一方掌握的信息相对比较少。这对于企业而言,其处于掌握信息比较多的一方,而众多投资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往往只能够依靠企业公开的财务报表来判断,但是所公开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在这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上市企业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往往会出现财务造假行为,披露的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从而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造成影响。

二、规避上市企业IPO过程中财务舞弊现象的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外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1)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首先,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因为内部控制不完善是导致企业财务舞弊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所以企业要加快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促使内部各个部门形成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局面,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也能有效规避财务舞弊现象发生;其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于在股东大会中大股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往往也是财务舞弊发生的因素,如在股东大会决策中信息披露偏向化,对此可以适当提高中小股东的地位,以此对大股东进行制衡,可以通过小股东对企业经营、投资等的投票权力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或者也可以在中小股东中建立事务高度公开制度,让中小股东能够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有所了解,这样也能够有效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从而有效减少IPO过程中财务舞弊情况的发生;最后,建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从而提升内部审计效果。治理层和管理层要重视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并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严格把控招聘过程中人员专业水平及诚信程度,以此建立起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从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从而有效减少IPO过程中财务舞弊情况发生。

(2)外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如果仅仅是依靠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是不能够完全规避IPO财务舞弊情况的,还需要通过完善外部治理结构,并协调内外部治理结构,从而规避IPO财务舞弊。其中,在外部治理结构中,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审计,因此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也决定了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而往往由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有限,以至于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同时由于未达到行业标准水平,使得审计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存在与企业管理层联合舞弊的情况。因此,在外部治理结构完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对一些如隐蔽的关联交易、担保情况等进行了解,并加强审计力度。同时要建立起审计人才储备库,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专业考试、实践培训等途径,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水平和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有效规避财务舞弊的发生。

(二)转变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模式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关系到企业是否存在财务舞弊情况,因此如果能够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企业处于独立和相互制衡的位置,此时就能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而由于在上市企业IPO过程中,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一定的咨询费用和服务费用,此时就难以保证两者之间相互独立,这就使得审计报告质量和客观性难以保证。对此,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模式进行调整,比如在企业IPO过程中,所产生的咨询费和服务费,可先由证券交易所收取并管理,然后证券交易所根据审计业务的完成情况给予会计师事务所相应费用,这样能够有效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存在。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1/0304/1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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