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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图时代背景下新闻摄影假图片的治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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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结论 “假图片”是虚假新闻的一种形式,它和“有偿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被称为媒体的四大公害,同时也是新闻摄影界不正之风存在的现象
三、结论
“假图片”是虚假新闻的一种形式,它和“有偿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被称为媒体的四大公害,同时也是新闻摄影界不正之风存在的现象与问题,它不仅损害新闻摄影工作者自身的形象,而且对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作为新闻单位的主管机关及整个新闻单位的图片编辑,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摄影工作者也要不断巩固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新闻摄影事业任重而道远,只有大幅度减少虚假图片,新闻传播事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1]单光磊.摄影记者如何应对数码摄影技术[J].军事记者,2004(01):61.
[2]郭天一.当新闻真实性遭遇数字化假照片[J].军事记者,2006(07):56-57.
[3]郭建良.新闻摄影“PS”的底线——由第56届“荷赛”年度照片遭质疑说起[J].中国记者,2013(04):126-127.
画面真实是新闻摄影的生命所在,图片报道必须讲究真实与纪实。数字技术和图片处理技术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为制假者打开了方便之门,长期以来新闻摄影活动中的虚假图片从未间断,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假图片的产生原因若把假照片的产生归罪于技术手段必然有失偏颇,造假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操控摄影技术的人。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的今天,为图片的大量市场需求为摄影工作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施展舞台。利益的驱动使得部分摄影记者背离职业道德,这是假图片产生的根本原因。同时,职业道德对图片造假者没有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也是原因之一。(一)部分摄影工作者道德滑坡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传媒事业呈现出更加快速发展的态势,各大传媒机构和商业公司对图片的需求量呈大规模增长的趋势。在传媒业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不论是传播的视觉效果还是商业广告宣传需要,图片已经成为吸引受众眼球、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对图片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和大量化的特点,这为国内的广大摄影爱好者、摄影师们提供了巨大的商业市场空间。因此,在媒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不少摄影工作者便通过向网络媒体投递图片或专业的图片库代理网站等渠道,利用图片库公司对市场需求的把握能力和推广能力,销售所拍摄的商业图片,以期获得经济收益。在此大背景下,一些摄影工作者为使自己所拍摄的图片能够带来更可观的经济收益,不惜铤而走险,弃职业道德于不顾,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发布假图片,以获取更多利润。(二)数字技术带来造假便利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技术给新闻摄影带来了巨大变化,尤其是数字图像在存储、处理、传输上的快捷和方便,大大提高了新闻摄影的时效性、传播力和竞争力。但同时数字技术也给摄影记者带来了严峻挑战,体现在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技术上为摄影师提供更为便捷的摄影手段,促进新闻摄影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和隐患,它为某些造假者制作假图片带来了技术上的便利。有人曾预言,数字技术的运用将会葬送新闻摄影,这充分说明利用数字技术制作的假图片对新闻摄影的危害性之大。(三)约束机制不健全职业道德对图片造假者没有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且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图片造假者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下,有些摄影记者与编辑对图片的真实性还不够重视,只在乎是否能博取受众眼球,甚至不管这些精彩的“图片”是否可靠。认为即使作假被查出,也不会受到相关单位严厉的处罚。我国曾经出台了《新闻摄影从业人员自律公约》《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但因其缺乏相应的监督与严格处罚手段,胆大妄为者依旧我行我素,所以才条文归条文,这也是假新闻图片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二、假图片的治理新闻摄影强调真实性,并不是禁止摄影记者对照片进行任何加工和处理。摄影工作者对所拍摄的照片可以进行必要的画面处理,如裁剪、加光、压缩、调整反差,等等。但若对画面进行设计摆拍,随意拼接、修改、合成等违背新闻报道真实性原则的做法,则必须杜绝。(一)摄影工作者要诚信自律摄影记者必须自觉遵循新闻传播的客观规律,牢记新闻真实性,强化自身的道德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诚信自律。新华社高级图片编辑曾璜在谈到数字技术给新闻摄影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时说:“新闻照片真实性的问题是摄影记者职业道德的问题,而不是用什么器材、技术的问题。”[1]作为摄影记者要能够抵挡住名利的诱惑,站在对历史、对报社、对公众、对职业高度负责的立场,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把事件和精力花在拍摄有价值的新闻画面上,而不是人为“制造”有表现力的新闻图片,从源头上杜绝图片造假行为。必须禁止摆拍,要用完全真实的图像去反映新闻事实,把选择和抓拍当成新闻摄影的基本方法,对新闻事实要深入实际,以研究调查为前提,要尊重事实、尊重公众、尊重被摄对象。摆拍与导演的手段,使得摄影者只满足于应付完成拍摄任务,而放弃对新闻线索的寻找、挖掘;也使得自身安于现状,不利于拍摄能力的提高。也不能为了追求见报率、关注度,人为主观地对图片进行修改加工以追求画面冲击力和构图完美,甚至制造假图片。在信息时代,记者所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比其他任何时期要求都高,否则没有人会信任你和媒体所传播的信息。(二)严守图片编辑关图片编辑要严把质量技术关,提高对新闻图片真实性的判断能力,增强防假意识,这是数字时代对图片编辑的首要要求,也是杜绝假图片的有力保证。在选择处理图片时,编辑要从受众角度出发,冷静观察分析照片,确保新闻图片的真实。在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网络资源已成为图片的主要来源之一,这就要求编辑要具备较高的图片业务能力、新闻素养和计算机技术水平。图片编辑可从三个方面着手杜绝假图片:一是加强对假图片的甄别与认定。摆拍的照片画面很难达到自然流畅、真实和谐的效果,因此要仔细分析画面,浏览照片显示的不同内容及传播的信息,寻找摆拍的蛛丝马迹。同时查看照片的原始数据,数码相机在拍摄时,会同时产生一个Exif数据文件,记录拍摄时间、光圈、快门速度等,没有经过剪裁粘贴的图片,该数据一般都会完整保留。可以通过查看此数据信息,判断图像是否经过加工处理。此外数码相机都有RAW存储格式,是图片拍摄时的原始数据,可以据此查证图像真伪。[2]二要观察图片画面组成是否合乎常理。图片造假者大都是为了让画面更有气势、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因此图片拼接、组合和删除便成为造假者最常用的造假手段。三要仔细观察图片影像细部元素有无异常。尽管目前新闻图片的造假技术较为高超,但从图片影像的细部特征查找破绽,仍然是鉴别新闻照片真假的有效手段,特别是针对那些完美无缺的新闻照片。四是图片编辑要熟悉图片来源渠道。要与一些主要的图片提供者保持必要的沟通渠道,了解拍摄者的风格、拍摄手法及拍摄习惯等;要与图片代理公司、网站(如新华社、中新社、人民图片网等)实现良好的沟通交流,建立互信合作关系;对来路不明的新闻照片必须谨慎处理,若有疑问,及时与图片提供者联系,或者坚决不用。(三)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1.加快相关新闻法规建设。从媒体本身来说,要加强新闻摄影行业管理,规范新闻工作者的报道行为,使摄影记者和图片编辑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如香港记者协会在1997年就已经制定《香港摄影记者职业操守规定》并实施。中国新闻摄影界在2005年出台第一个行业性公约《中国新闻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中国摄影家协会2015年11月发布《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旨在规范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拍摄行为。但仅有道德要求是不够的,还应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来规范摄影工作者的行为,国家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维护传媒行业的秩序,对新闻造假者和刊播媒体用相应的法律来制裁,让造假者不敢铤而走险。2.规范新闻图片中数字技术中的使用。新闻媒体要设立图片编辑制度,完善图片审用机制,让既会数字技术又懂摄影业务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图片编辑负责审查把关,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新闻摄影的失实率。此外,报社规定摄影记者一律以原始的数码文件发稿,不作任何数据修改,一旦发现即当作图片造假,但是不能绝对地排斥对新闻照片使用电脑处理手段,因为数字技术在新闻摄影中的发展和应用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毕竟电脑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给新闻照片带来益处的。在这个问题上,荷赛参赛规则第15条明确规定:“不可修改图片内容。只允许进行符合当前行业标准的润饰。评判委员会是这些标准的最终评判人,可酌情要求查看照相机记录的未经润饰文件或未经调色底片或正片的扫描文件。”[3]这条规定了运用数字技术对新闻照片做改动应制定一个底线:照片可以修改但以不损害新闻的真实性为前提,允许作者为更鲜明地揭示新闻事实的本质特征,突出新闻主题,对照片清晰度进行的调整和去除污点、划痕等修改。但是不能改变图片影像信息的结构和布局,更不能运用“无中生有”“移花接木”的集锦照片。3.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图片造假者,要加大惩处力度,以正视听,依据不同程度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可清除出记者队伍。对图片作品审核、发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一旦出现问题,追究部门责任。对于自由摄影人,如果发现其存在故意造假行为,应该及时予以封杀,如果其行为导致媒体信誉及财产损失的,可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其提出赔偿诉讼。在国外,新闻界在治理假图片问题上的惩处力度是极其严格的。1991年,日本《朝日新闻》一位摄影记者因造假新闻照片被开除,报社负责摄影工作的领导人全部受到处分,报社第一把手也引咎辞职。国内媒体在这方面虽然惩处方法还欠缺,但并不排除有做得比较好的媒体,如“新华社中国图片总汇”“人民图片网”等图片网站就做得很好,网站对一切上传假新闻图片的签约摄影师予以解聘,让造假者要充分考虑到其作假的“成本”,从根本制度上对造假者形成威慑力。三、结论“假图片”是虚假新闻的一种形式,它和“有偿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被称为媒体的四大公害,同时也是新闻摄影界不正之风存在的现象与问题,它不仅损害新闻摄影工作者自身的形象,而且对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作为新闻单位的主管机关及整个新闻单位的图片编辑,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摄影工作者也要不断巩固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新闻摄影事业任重而道远,只有大幅度减少虚假图片,新闻传播事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参考文献][1]单光磊.摄影记者如何应对数码摄影技术[J].军事记者,2004(01):61.[2]郭天一.当新闻真实性遭遇数字化假照片[J].军事记者,2006(07):56-57.[3]郭建良.新闻摄影“PS”的底线——由第56届“荷赛”年度照片遭质疑说起[J].中国记者,2013(04):1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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