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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资本无序扩张:防止掐尖式并购被划重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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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晓晔说,现在国家正在修改反垄断法,以后对于并购行为“该申报没有申报”的企业,可能会罚款更多,“因为该申报没有申报,也是影响市场竞争。”
王晓晔说,现在国家正在修改反垄断法,以后对于并购行为“该申报没有申报”的企业,可能会罚款更多,“因为该申报没有申报,也是影响市场竞争。” 在申报的标准上,许光耀强调称,按照《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某些标准的,才需要申报。但根据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也就是说,两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申报:第一种是达到第三条所规定的门槛。未达这一门槛的,通常不需要申报。第二种情况是,即便未达到上述门槛,执法机构如果认为有损害竞争的危险,也可以审查,这当然要当事人提供材料,也等同于要求其申报。这种要求可以是就事论事,即就某一项具体的合并行为专门进行审查,也可以是概括性的,比如发现某个企业多次不申报,干脆就要求其以后所有的合并行为都要申报,不管其规模有多么小。”许光耀说。 汪浩表示,在防止“掐尖式并购”的具体执行上,首先要判断并购对象是否是平台的潜在竞争者,如果是,那么可能要从严审查。其次要判断并购对象是否有助于加强平台的市场垄断地位,特别是“生态系统”式的垄断。第三,对于平台的科技孵化器作用,还是要适当鼓励,不能一棍子都打死。“平台在技术孵化方面一直都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薛军坦言,所谓的“掐尖式并购”究竟是不是一定不利于竞争,并不那么容易判断。因此可以给其附加一定条件,而不是完全无条件的批准,“学界也都还在研究这些问题”。同时,薛军强调称,对于并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过程中,要考虑对技术创新是不是有遏制作用,这是需要去研究和讨论的问题,需要客观分析。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孙文轩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吴兴发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2/0201/2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