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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治理路径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10 08:4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997 年 IMO 的航行安全分委员会在第 43 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性能标准的建议案》,标志着AIS正式进入航海界。由于 AIS 是基于VHF 通信技术的系统,其不需

1997 年 IMO 的航行安全分委员会在第 43 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性能标准的建议案》,标志着AIS正式进入航海界。由于 AIS 是基于VHF 通信技术的系统,其不需要额外接收、发射设备投入,又能在船舶自动识别、协调避碰和船舶跟踪管理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因此得到广泛应用。

从水上交通管理角度出发,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我国在各个水上交通要道都设有VTS(交管中心),例如长江口、成山头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航海领域应用,为提高VTS精准监管和服务能力,对船舶AIS数据真实性和完备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新事物的出现总是会伴着各种问题,船舶AIS自身存在设计、安装和性能等多方面的缺陷,导致设备存在随意拆卸、开关和改装等问题;船舶AIS在生产、销售、维护等方面不规范,导致设备存在随意买卖、质量不合格、静态数据随意改等问题。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给船船、船岸间信息互通、协调避碰带来极大困难。《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2035年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交通关键装备先进安全。船舶AIS数据作为海事监管服务体系的信息基石,在远程动态感知、建设水上交通安全一体化防控体系、推进智慧海事建设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加快解决船舶AIS信息不准、多套设备、随意开关机等诸多问题对建设交通强国十分必要。

一、船载A IS及配备要求

(一)船载AIS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是指一种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常由VHF通信机、GPS定位仪和与船载显示器及传感器等相连接的通信控制器组成,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装在船上的AIS在向外发送这些信息的同时,接收VHF覆盖范围内其他船舶的信息,从而实现自动应答。此外,作为一种开放式数据传输系统,它可与雷达、ARPA、ECDIS、VTS等终端设备和INTERNET实现连接,构成海上交管和监视网络,不需雷达探测也能获得交通信息,在船舶动态监管中有很广泛的应用前景。

(二)AIS配备和功能要求

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沿海船舶,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2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和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航行于内河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以及1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和集装箱船应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江海直达船舶应按国内航行海船的要求执行。

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 级自动识别系统(A I 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二、船舶AIS在海事监管中所呈现的问题及分析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后签证时代,为弥补事前监管对船舶信息掌控的缺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及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AIS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船舶AIS暴露出各种问题,影响了监管的效率。

(一)“看不见”的问题

“看不见”是指该船舶AIS信息不能被VTS系统或其他船舶AIS接收到,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AIS有问题的船舶比率不大,但是每一艘AIS不正常的船舶都会对局部通航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船舶AIS信息不能被看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开AIS情况

有些船舶虽然按规定安装了AIS设备,但是船员开关机随意性大,有些船舶为逃避监管甚至故意关闭AIS。这种不开AIS的船舶,单凭VTS或电子巡航系统很难发现其行踪,无法实现远程动态感知,增加了监管难度。主要原因是船载AIS开关机受船员主观控制。

2.配备多台AIS情况

套牌AIS船舶有一定比例存在,特别是从事走私及内河船从事海上运输等非法活动的船舶,为了逃避监管而套用其他船舶的AIS信息。主要原因是船载AIS生产及销售混乱,AIS静态信息容易更改。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1/0510/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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