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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青岛蓝” 青岛出台大气污染治理攻坚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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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五、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26.加大秸秆等露天禁烧奖惩力度。严控秸秆、落叶、荒草等露天焚烧。对各区市首发焚烧秸秆火点缴纳5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
五、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26.加大秸秆等露天禁烧奖惩力度。严控秸秆、落叶、荒草等露天焚烧。对各区市首发焚烧秸秆火点缴纳5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100万元;非秸秆焚烧火点,各区市首发火点缴纳2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50万元。全年未出现焚烧火点的区市,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奖惩资金在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中一并兑现。对省、市督查和卫星遥感发现的露天焚烧火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27.强化城市面源污染防控。强化餐饮服务业管理,监督餐饮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8.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推进机制。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通报会议,对区市、部门、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参照蓝天保卫战工作调度方式,每月调度各区市、各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9.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有关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完善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区市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30.继续开展区市、镇街空气质量排名考核。制定2021年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明确各区市2021年度及每月PM2.5浓度、PM10浓度、臭氧浓度、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每月通报各区市排名,每周通报各镇街排名。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生态补偿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401/1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