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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研究之一:属地管理的问题与对策!(2)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4 21: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现在基层属地管理变成责任属地,但权力并不属地,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很多基层干部感觉责任非常重,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现在基层属地管理变成责任属地,但权力并不属地,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很多基层干部感觉责任非常重,但是没有权力来完成上级所下达的任务。

四是有的地方只给工作,没有赋能,导致问题难以根治。做任何工作,都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才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拿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问题来说,乡镇街道没有执法权,也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很多执法工作只能靠劝说、宣传等方式,如果非要用强制手段,就可能涉嫌违法。

而一旦波及到多家部门推诿扯皮的难题,最终往往就会甩给基层属地去负责。这个时候,有的部门也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办好,可是基层就有这个能力吗?

如此下去的结果,就可能导致问题始终悬而未决,大家只能通过材料、报表、挂牌、上墙等方式来应付检查和考核,最终沦为形式主义。上访的依然上访,纠纷的依然纠纷。

五是有的地方只问结果,不问源头。拿一些物业纠纷来说,许多问题本就是开发商的一些不规范或违法行为所导致,这里面也可能波及到一些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可是最终矛盾纠纷来了,有关问题的制造者,反而站到了一边置之不理,将问题直接抛给了属地。

有属地的基层干部就叫苦,证不是我办的,维修基金我也管不着,物业公司也管不了,怎么办?只能靠一张嘴,说来说去,有人会听,有人就不会听。

所以,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终又如何破解问题。

而这个源头,就是谁制造的问题,应该是谁的主要责任,而不是简单地甩给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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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机构多,管得多。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相比于上级部门单位的数量,基层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数量,都是极不相称的。比如一个区县市的部门单位,几乎都是在上百个数量,而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都很难达到上百人,所以1人对付1个部门都做不到。

此前不久,湖北还专门强化街道力量,提出要确保各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

更大的问题在于,一些部门单位的存在,必然掌握一定的资源,必然要增加"管"的意识与事情,必然就会要刷存在感,以显示自己的权威与政绩。这样的刷存在感多了,势必最终干扰到基层。如果一个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再比较多的话,基层真的难以应付。

二是部门权力大,责任不对等。一些部门单位掌握了太多的人权、财权、考核检查权、资源配置权。这就使得基层缺乏平等话语权,导致权力往上收,责任包袱往下甩,使得权责明显失衡。

尽管有的地方试点基层对于上级部门的考核权,但也效果不会十分显著,毕竟相对于部门单位的权力来说,存在着很大的不对称性,尤其是一些比较强势的部门。

有个街道的负责同志曾说,当年就是因为一项工作而扣了某职能部门的分值,结果该职能部门就记着这个街道,许多事情处处卡壳,弄得街道十分被动。

三是部门管理存在短板,无法延伸到基层触角,不得不依赖基层。这也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有些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一直延伸到了基层,但苦于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没有能力或机制来完成这些任务,于是只好借用上级权力将任务分解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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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与建议

如何破解属地管理的尴尬?我以为,目标还在于建立完善条块协同机制,也就是"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紧密协同,真正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来协同。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规范部门利益。还得要继续推行大部制,不仅要减少机构单位,还要注重减少内设机构,减少人员,减少职能。

二是尊重基层、相信基层,给基层最大限度放权,做到权责对等。要让基层有自主权,不能什么事情都替基层作主。

首先要下决心理顺县区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二者之间的权责应分明,事权和支出责任也应统一。不能把一些乡镇街道管不好、不该管的职责任务推卸给基层,应该根据职责相符的原则来规范属地管理体制。

关于这个问题,不少地方都在探索。我以为,有一个问题不能忽视,那就是乡镇街道的财权问题,不能让乡镇街道只是一个报帐的单位。还有执法权,应该尽快在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在这个层面来思考,就是要给基层放权。有位乡党委书记告诉我,现在上面把基层管得太死了,每一项工作也规定得太死了,看似是为了精细化管理,实际上基层情况千差万别,根本不是上面各种精细可以管得了的。其实,上面更多的是把方向、求结果,至于具体的操作,只要不违法不违纪,应该是交给基层根据实际情况来执行。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0/0814/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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