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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佐:准确把握乡村治理的方向和重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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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同时,要积极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最重要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方式,发挥乘数效应。这些可以体现在方
同时,要积极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最重要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方式,发挥乘数效应。这些可以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村规民约就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在制定村规民约时,通过民主程序体现多数村民的意志,这是自治的过程;指导村规民约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这是法治的体现;教育引导广大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弘扬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这是德治的目的。比如开展村民说事、百姓议事协商活动等,虽然是自治的一种方式,但是也可以引进法律专业人员、德高望重的人士等参与,让议事协商过程用法律来规范,有道德来引导。还如治理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有的地方认为这是个道德、风气问题,仅仅通过宣传、教育等德治手段治理,事实证明见效慢。河北肥乡的做法就是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的手段,各级党委牵头抓,运用村民自治对桌数、天数、席面、礼金数额等提出明确的限定标准,运用法律对迷信活动、非法红娘治理整顿,运用党纪问责违规党员干部,当然也同时运用了宣传、教育等手段,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遏制。现在还有很多地方推行村民的积分制管理,每年根据村民积分进行评比,有的还配套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效果也很好。
坚持聚焦突出问题。乡村治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围绕乡村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针对农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研究破解问题的办法。从一些地方成功的实践看,往往从问题突出的小切口切入,在有效解决这类“小问题”的同时,农村很多其他问题也迎刃而解。比如,针对农村小微权力监督问题,浙江宁海推行小微权力“36”条,安徽天长推行积分加清单制,这不但规范和约束了小微权力,而且改善了干群关系,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了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了乡村治理总体水平提高。针对民意反映不充分、矛盾纠纷化解难的问题,浙江象山建立了“村民说事”制度,坚持把“村民说事”常态化、制度化,经过10多年的推行,从农民最初的说纠纷、说抱怨到现在的说发展、说建设、说理念,“村民说事”的内容不断革新,小小的“村民说事”,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抓手。
坚持治理重心下沉。乡镇是我国政权的最后一级,村是乡镇政权的延伸,它们处在农村工作的一线,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提供的公共服务,绝大多数要靠乡镇和村来落地。农民群众和政府、党员干部打交道,主要是在乡镇、村。农民群众对党在农村政策的感受,也主要来源于乡镇、村所提供的服务水平。当前,乡村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仍然不高,服务内容和权利责任有待细化,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还不完善,成为乡村治理的突出短板。要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干部力量向基层充实、财政投入向基层倾斜、治理资源向基层下沉,切实提高基层的治理能力。与此同时,还要探索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县乡联动机制。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权能配置看,行业管理、资源配置、执法监督乃至人权、财权等更多地集中在县区级,而事权更多地放到了乡镇,对乡镇的赋权赋能不够,手段、条件、队伍较弱,造成农村许多事项 “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要探索县直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联动机制,增强乡镇统筹协调和治理能力。近几年北京推广“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做法,在现有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权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加强联动,让属地管理的职责和部门职责有效衔接,提高了基层治理效能。二是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要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等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使其集中精力解决村内事务。三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探索健全基层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大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为农民多办事,让农民少跑腿。
坚持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村民议事协商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形式,也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激发乡村发展内生活力的重要方式。村民议事的规则程序,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但是,目前农村流动性大,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都很难。另外,村里需要民主协商的重大事项,也远远不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举的9个方面。面对农村的现实情况,要探索创新民主协商的形式。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0/0810/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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