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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灯下黑应做好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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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加强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治理“灯下黑”问题,必须不断提升各级权力机关成员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政治素养
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加强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治理“灯下黑”问题,必须不断提升各级权力机关成员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政治素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担当作为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首先要对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进行严格筛选和资格审查,只有政治素质突出、业务素质过硬、决策能力较强的人才能胜任,并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加强普通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利用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丰富政治学习内容。最后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人员的内部管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极易出现“讲人情”“放一马”的现象,因此要选派党性修养好、政治觉悟高、意志品质坚定的党员干部,以切实提高监督效率。
密切联系群众,强化群众监督,畅通舆论监督。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一方面,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人民群众对反腐败问题的敏感度越来越高,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权力机关要通过信息公开适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利用群众的力量强化外部监督;各级权力机关的领导班子要重视人民群众的举报,经常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使舆论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与审查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常规工作。因此,各级权力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舆论的外部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灯下黑”问题的治理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做好与之长期斗争的准备。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做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协同,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有效监管,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和制度框架下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力,在实践中全方位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1]耿静:《政府信任的差序化:基层治理中的“塔西佗陷阱”及其矫治》,《理论导刊》,2013年第12期。
[2]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人民日报》,2018年3月14日。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qikandaodu/2021/0304/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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