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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25 12:4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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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众网·海报记者于永波、通讯员高杜娟自临沂报道 8月2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解读 临沂市加强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帽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关部门

大众网·海报记者于永波、通讯员高杜娟自临沂报道

8月2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解读 临沂市加强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帽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帽管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公众关注。大众网海报发布会上获悉,公安交警部门研发了一款智能劝导手机程序,可根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未佩戴次数设置教育引导措施安全帽实现“合理进取”教育劝导,下周一(8月30日),进取智慧劝导将在市区正式启动。

《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的通知》 .”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李岩介绍了加强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帽管理的背景和工作措施司机和乘客。为做好“我为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防护行动,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央文明委发布《全国文明城市评价体系》(2021版),协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行动方案。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法理念,临沂市公安交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管理整顿和劝导以及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客。

大众网·海报记者获悉,将采取具体措施 广播通过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等媒体手段,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的文明交通意识。司机和群众。 “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安全头盔”的概念已经形成。临沂市文明办、临沂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社会共治等方面的责任、任务和措施,按照“属地、个人、相关、行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各部门联合管理。取得社会关注和公众对成果的认可,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戴头盔意识,实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社会趋势。坚持“一警、二教育、三推”的原则,采取定点值班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不戴安全帽、不愿戴安全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进行渐进式智能劝导。自行购买电动自行车安全帽。引导全国驾乘人员自愿借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帽,安全检查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认真分析判断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重点区域、时间节点、活动区域、出行规则等基本情况,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形成多方说服的情况。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825/2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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