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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四部门联合行动专项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24 09:0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4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

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4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学影像、实验室、病理学等医疗检查行为,推进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发挥医疗质控组织和内控部门作用,组织专家对医疗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查处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是治理违反诊疗规范为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行为。重点治理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理由推诿患者、勒令出院,将不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的情形。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认真掌握患者入出院指征、转诊条件和手术适应症。

五是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六是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徐杨)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524/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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