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治理直播“打赏”乱象,还差什么?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8 09: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打赏”,古时指身份尊贵的人给低层、下属的赏赐,在新兴的网络直播行业,观看者给主播刷“礼物”也被称作“打赏”。按说“打赏”就是图个乐,没想到在互联网的加持下,直播

“打赏”,古时指身份尊贵的人给低层、下属的赏赐,在新兴的网络直播行业,观看者给主播刷“礼物”也被称作“打赏”。按说“打赏”就是图个乐,没想到在互联网的加持下,直播经济如火如荼,网络主播更是把获取“打赏”视作一夜暴富的机会。

近日,一篇讲述主播短时间获得千万元“打赏”的文章在网络热传,作者称自己几年来共直播600多场,累计获得虚拟礼物折合人民币达3000万元。央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主播和平台使用虚假手段骗取“打赏”,有些网络主播还通过低俗的言语和肢体动作,诱惑不知情的网民大额“打赏”。在网络平台上,标价最高礼物的是抖币的“至尊礼炮”,折合人民币9523元。

在激情“打赏”、巨额“打赏”等乱象中,最让人担心的是未成年人也参与其中。媒体曾经报道过,浙江9岁女童“打赏”主播10天刷掉18万元,河南焦作10岁女童1小时“打赏”主播万余元,13岁男童沉迷于看游戏直播给主播“打赏”上万元,16岁少年3个月内“打赏”女主播158万元,等等。

孩子们一掷千金的“打赏”举动,令人咋舌。相对于被“熊孩子”刷掉钱财的父母,这种畸形“打赏”在整个社会尤其在未成年人当中营造的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价值取向,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更难以弥补。

这种行业乱象必须遏制,绝不允许想赏多少就赏多少!2020年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就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启动了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打赏”行为作出明确规范。规定“打赏”必须实名制,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打赏”金额有限制,超额“打赏”将暂停“打赏”功能;主播出现违法行为的,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禁止暗示、诱惑或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禁止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2021年2月9日,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建立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

此外,今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一张张法网铺开,网络直播行业得到有效治理和规范管理。然而,一些中小型直播平台依然乱象频出。尽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直播乱象仍暴露出治理手段不足——

首先,直播、游戏平台监管不力。一些网络直播平台虽上线了“青少年模式”,但有的只要输入密码,该模式即可轻松解除,可见直播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规避此类风险;

其次,监护人监管缺位。“熊孩子”能够盗刷父母的钱去“打赏”,说明家长在监管和引导教育方面失职;

再次,社交平台宣传乏力。有关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消息,目前主要来自新闻报道,在宣传、制止未成年人“打赏”方面,社交平台普遍乏力,缺乏警示。

最后,治理直播“打赏”乱象,差的是监管力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细化司法保护措施,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震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发挥监管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治理“打赏”乱象。

(检察日报)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518/1761.html



上一篇:北京朝阳医院开展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宣传活动
下一篇:注册安全工程师《煤矿安全》章节辅导:粉尘防

治理研究投稿 | 治理研究编辑部| 治理研究版面费 | 治理研究论文发表 | 治理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治理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