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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春:对我国雾霾治理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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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总理雾霾治理专项15人顾问组成员,中国循环经济50人之一。 中国社科院循环经济专家,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专业委员会专家,南京大学、南开大学
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总理雾霾治理专项15人顾问组成员,中国循环经济50人之一。中国社科院循环经济专家,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专业委员会专家,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八所大学的客座教授。
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1992年获环境地质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政策研究。
关注民间疾苦,敢言庙堂余音。出版《低碳经济学》、《循环经济学》、《绿色发展经济学》等专著八部。获中国发展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
文|周宏春
编辑|武安君
周宏春:对我国雾霾治理的若干建议
治理雾霾与雾霾出现不是一回事。天要刮风下雨是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想法而改变的,即使发达国家也会有规律的出现雾霾天。从这个意义上说,大气污染物浓度(PM2.5)下降应当是政策目标。尽管我国与WHO提出的三阶段目标尚有不小差距,但完成大气十条第一期的目标任务超出预期是有目共睹的,珠三角从重点地区剔除、增加了汾渭平原,是由污染程度决定的。
前期,我们讨论了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的一些原则,如以源头减量、技术经济合理、减排设施一体化、减排与余热利用协同等,这里就不重复了。
提出三条建议。
1.开展相关检测试点,并为十四五解决重点污染问题奠定基础。
最近几天的讨论,我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所谓公众热点其实关注的人并不多,主要是圈子内研究或监测污染物的人。由此认为,人们对雾霾治理取得更好成果的愿望是一致的。事不关己就会高高挂起了。
这使我想起一个英文谚语:
邮票,对集邮的人是有趣的。
将这句话套用到超细颗粒物监测上,也差不多。
既然可凝结颗粒物(CPM),或者超细颗粒物,只有关心大气环境保护的人才熟悉这个概念和内涵,而且已有成果主要是正规军做的,也发表了不少文章。那么,是否可以这样建议,先选取一些重点实验室做测试试点呢。
如果原来不测定或小于PM1的颗粒没有检测到,是否可以研究未来怎么检测、检测的标准是什么;假如CPM果真有那么多的质量粒数,是否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影响究竟多大等,可以进行研究。
至少小范围试点可以为后续工作安排、十四五规划重点的确定奠定基础。
2.明确超细颗粒物排放控制范围和要求。
个人支持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烟气脱白“不应强求”。我更喜欢用不能“一刀切”的说法。感兴趣,可以查我的文章。
哪些要脱除呢?比如,不是超低排放机组,湿法脱硫烟气中含大量硫酸钙超细粉、可溶盐及其他污染物的是否要脱白,地方已经提出要求的呢?
对运行时间长、设备老化的电厂机组,应与“去产能”结合予以淘汰。
1995年,我在日本曾经请教过日本环保专家有关电厂烟尘等问题。我看到日本中部电力公司的电厂烟囱是冒白色的烟,问是不是污染?专家告诉我,日本电厂环保标准是逐步提高的,最初是任意排放;环境灾害出现后,逐步把烟囱砌高,让烟排到更高空间,后来逐步走上除尘、脱硫等污染物,现在看到的主要是水汽。的确,我看到的烟气离烟囱不远就见不到了。
我国电厂烟囱排放的白色烟羽有没有污染物,是否需要脱白,已经有两位专家回复了公众的关切。我把王理事长看成比我水平高的科普作家,而朱法华是研究院院长,肯定是高水平的科学家了,他文章有一段话没有看明白需要请教。为了不断章取义,只能引用朱院长原话:
中国自主研发出世界领先的治理技术与工艺路线……不仅将脱硫效率从原来的95%提高到99.7%以上,更为重要的是在抑制可凝结颗粒物生成的同时,高效脱除可凝结颗粒物。
也就是说,中国技术使脱硫效率从95%到99.7%。按经济学的理解,由95%提高到99.7%属于典型的收益递减阶段,存在三种可能的问题:一是化学反应远离平衡态,为了脱除硫必须成倍增加另一种化合物(比如说氨),存在很大的逃逸风险;二是没有研发和投入的成倍增加技术是研发不出来的。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0/1023/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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