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如何协同治理校外在线教育(2)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20 15:5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认知误区”的家庭消费者:家庭是校外在线教育的消费者。家长和学生扮演购买者和使用者的角色,但教育服务的效果并不是直接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

“认知误区”的家庭消费者:家庭是校外在线教育的消费者。家长和学生扮演购买者和使用者的角色,但教育服务的效果并不是直接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家长购买了课程,但学生不一定能提高成绩。因此,家庭在选择校外在线教育时,首先要形成具有家庭共识的正确消费观念。只有将“购买者”家长和“使用者”学生这两种角色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真正成熟、理性的“消费者”。改变从众心态,避免盲目跟风;二是充分认识校外在线教育培训三合一特点。教育属性是校外在线教育的基本属性。形成健康良性的家庭教育理念,是选择和评价校外在线教育的唯一有效工具。

“被动”学校:学校应该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要充分认识校外在线教育的特点和优缺点,合理引导家长,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孩子健康快乐发展。但是,当前“更贴近”的学校治理,使得在线教育难以进入传统课堂,校内外优质资源共享也不易。学校在在线教育培训中不能主动出击,而是在线教育趋势下的被动接受者。 .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主要矛盾的变化,其他利益群体也参与到校外在线教育治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基于具体治理问题的多方参与、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常态化的多主体治理体系。

校外在线教育治理机制

教育治理的首要目标是培养适应时代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校外在线教育治理也不例外,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基本原则,在推进校外在线教育与校内教育协同教育的基础上,促进校外教育健康发展。学校在线教育行业,建立配套的多主体协同常态治理体系,形成“政府监管规范、企业自觉自律、家长理性消费、社会共治监督、学校引导互动”的治理体系。具体有以下几个关键:

一是协调、畅通多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网络平台,多方协商,协同劳动治理。校外在线教育涉及许多利益相关者。但是,目前政府、企业、学校、家长等主体之间的沟通并不顺畅。要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主体优势,高效协调各利益相关方,提高决策效率。

二是督导,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推动校外在线教育的实操化。会前阶段:机构、人员、教育内容审核公示制度; in-process阶段:同步跟踪掌权的校外在线教育从业者的实践状态、奖惩、社会评价等信息;事后阶段:校外在线教育的信息记录进行备案,便于后期管理和跟踪。充分利用智能技术,为在线教育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帮助,提高治理效率。

三是自主,鼓励企业和行业“自觉自律”,实现自主。意识是指充分认识到校外在线教育培训行业的根本属性是教育公益。未确定承担此项责任的企业,不建议进入校外在线教育行业;自律是指企业从自身竞争力的角度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优质的在线教育品牌,打造该领域的“爆款”,避免恶性竞争。行业和教育服务过度商业化。在此基础上,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发布行业自律宣言,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治理水平。

随着全社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教学的内容和形式、空间和时间都必然发生变化。以灵活的时间和综合的空间为特点的灵活教学将成为未来的一种新型教育。普通的。通过校外在线教育协同治理,促进校外培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之间的有效协调和良性互动,从而促进线上线下教育的有效融合,营造教育生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培训适应未来很重要。培养合格的人才,对于社会生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现终身学习具有重要意义。

《光明日报》(2021-15年7月20日版)

来源:光明日报-《光明日报》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720/2143.html



上一篇:首届“国家治理: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论坛
下一篇:数据治理第1期

治理研究投稿 | 治理研究编辑部| 治理研究版面费 | 治理研究论文发表 | 治理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治理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