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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硫量超标最高达1700倍 治理轻质循环油乱象仍面(2)

来源:治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07 06:5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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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售价低、利润空间巨大,可以说赚的就是税钱。”李敏隆说,“按照广西市场每年约100万吨轻质循环油非标油的流通量,相当于偷逃了

“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售价低、利润空间巨大,可以说赚的就是税钱。”李敏隆说,“按照广西市场每年约100万吨轻质循环油非标油的流通量,相当于偷逃了十几亿元的税收。”

记者采访发现,以轻质循环油调和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乱象在广西、福建、浙江等多地普遍存在,各地多次进行专项打击。

“从2019年起,对加油站购进油品不按规定入账、隐瞒销售收入、不如实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启动专项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一级主任科员梁文基说,“2019年对842个民营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209个存在偷逃税问题,2020年增加了对运输和仓储企业的检查,又发现109个,累计查补税款1.6亿元。”

此外,以轻质循环油加工而成的非标油,经脱硫加氢后,其品质绝大部分达不到国标要求,不少车辆成为移动的大气污染源。

“按照现行国六标准,每千克柴油含硫量不超过10mg,但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单位含硫量往往严重超标,大部分超过1000mg,不少达到5000mg,执法人员查到最高的达到mg,比标准高出约1700倍。”李敏隆说。

打击面临“无法可依”困境,市场治理难度大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目前石油成品油管理有关法规被废止,打击轻质循环油非标油面临“无法可依”困局,市场治理难度大。

2019年8月有关部门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并将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到地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7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也被废止。

多位一线公安民警反映,上述两个办法废止后,“有的调油商认为市场完全放开了”。

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还造成公检法机关在打击非标油过程中认定不同。广西钦州一名公安分局局长说,“办法废止后,2020年分局办理了两起非标油案件,但在以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院时,都因为证据链不充分,被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油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可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可入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级警长王军说,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以轻质循环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中,送第三方机构检测发现,极少有油品闪点低于60摄氏度,不法分子通过改进工艺提高闪点,逃避法律制裁。

违法成本低,降低了执法震慑作用。广西、福建多地办案民警表示,实际中通常适用非法经营罪打击非标油,案值达到5万元以上才予以入刑。

“执法时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单笔转账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下,频繁更换收账微信或支付宝账号或使用他人账号进行收款,案值金额小,构不成入刑条件。”广西一位民警坦言。

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治理合力有待形成

多位受访的基层执法人员建议,系统治理轻质循环油市场乱象,必须完善法律法规,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成品油市场领域的法律空白,应加快出台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地市级人民政府也应尽快针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部门、审批程序、监管举措等。

记者调查发现,除轻质循环油外,成品油市场还存在“化学试剂油”“导热油”“变压器油”等花样繁多的名目,他们与正规柴油成分及功能类似,通过不断变换品名打政策法规“擦边球”。执法人员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针对此类非法油品的管理办法。

除了形成打击合力,还应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广西等地仍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成品油打非、打私工作,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在机构改革后,建议明确以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为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非标油非法销售、运输及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科学评估轻质循环油进口税收政策,对于进口轻质循环油并非作为化工原料而实际用于流通领域销售的,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经查实,应按照成品油标准补缴消费税,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编辑:苏亦瑜】

文章来源:《治理研究》 网址: http://www.zlyjzz.cn/zonghexinwen/2021/0407/1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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